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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两种动物

我特别喜欢龟和大象这两种动物。龟的种类太多了。我喜欢的龟长相应该跟中国草龟要类似。不喜欢巴西龟。大象只有非洲象和亚洲象两种。两种样子都差不多。

我是自从一个人住的时候开始养龟的。最先买了一只,跑了。后来又买了三只,一只大的,两只小的。带回来补校之后,其中一只小的摔到楼下死了。所以现在我就只有一大一小两只龟。我最喜欢大的那只龟。我照了它的照片。

龟不叫,不掉毛,忘记喂也不会死,洗澡就用牙刷来刷,很容易。我的龟不放在水里是不会拉屎的。我给我的龟天天洗澡,睡觉的时候就跟龟一起睡。乌龟除了吃和逃跑就是睡。如最你放它走,它最终就是找到一个暗的地方停下,不一会儿你发现它睡觉了。这种情况是百分之百的。

Rocking behavior

Rocking behavior

我还喜欢大象,但是我没办法养大象。据说大象其实是很臭的。在动物园里的大象经常没事就左右晃动鼻子。这是野生大象从来没有的行为。动物园里的大象经常这么做是因为它们感到很无聊。

研究表明大象知道镜子里面的那一头是它自己。研究者在大象脸上画上一道图案。然后在圈子里放了一面镜子。发现大象去照镜子之后经常摸自己脸上那道图案。它没有去摸镜子,说明它知道那只是面镜子。

台湾曾经有一只叫“林旺”的大象。从Wikipedia.org那里看到它的经历如下:

  • 1943年(民國32年),原本為日軍拖大砲的亞洲象林旺被國軍俘虜,時年26歲。
  • 1945年(民國34年),林旺跟著國軍部隊,作為軍用馱獸,征戰滇緬地區。
  • 1946年(民國35年),林旺被送到廣州,加入孫立人將軍的部隊。
  • 1947年(民國36年),孫立人將軍派人將林旺與另一頭母象,經海路運送到高雄鳳山的陸軍訓練部。
  • 1951年(民國40年),與林旺同時到鳳山的母象因病死亡。
  • 1954年(民國43年),時任台北市長的吳三連先生牽紅線,讓圓山動物園的唯一母象「馬蘭」與林旺送作堆,馬蘭年僅三歲,這段老少配結婚纏綿半世紀。
  • 1967年(民國56年),管理員在林旺的糞便中發現血絲,由於情況嚴重,經過診斷發現是直腸腫瘤,決定為林旺動手術,不過當時醫療技術很落後,動物園管理員只好把林旺上腳銬、五花大綁,再把手術工具直接插入林旺的患部電療及上藥,所幸後來檢查直腸瘤是良性,但是林旺經此以後,心性大變,對管理員及獸醫的態度不友善。
  • 1977年(民國66年),林旺出現幾次狂暴期,由於擔心傷及管理員,動物園第一次為林旺的腳打上鐵環,讓牠不會狂奔,後來在欄舍另一側開闢展示場,才把腳銬取下。
  • 1983年(民國72年),10月,動物園為年過花甲的林旺舉行第一次慶生會,林旺時年66歲,從此每年都有慶生會,持續20年直至去世。
  • 1986年(民國75年),動物園遷移,幾十名工作人員用特製的大型改裝貨櫃,花費了一天的時間,才讓林旺與馬蘭搬入木柵新家─白宮。
  • 1991年及1993年(民國80年及82年),林旺進入狂暴期,數度將馬蘭踢落壕溝內。
  • 1997年(民國86年),林旺狂暴期高潮,憤怒地追逐馬蘭,並用尖牙及腳對馬蘭施暴,馬蘭在情急之下,跨越一公尺高的矮牆逃命。
  • 2002年(民國91年),11月,馬蘭因為淋巴癌病逝,林旺失去老伴,一直很孤單,常常對著欄舍發呆。
  • 2003年(民國92年),2月25日,凌晨2時30分,林旺因休克去世,享年86歲,是目前文獻記載全世界活的最長壽的亞洲象。

唉,为什么没有录音……

3月8日梅州那边派人来协商,我记得那天一整个白天都提心吊胆。那天恰好还是妇女节,组里面的同学还弄了礼物和贺卡给老板娘,我都觉得像没发生过的事。直到下午我兄弟给我电话,我才松口气。不过当时完全都只在担心他父子俩的安全,事情经过和结果是怎样当时听完也没有为意。

事实上我对事情本来就不抱有什么希望,我之前就觉得梅州那边不会突然真心为我们办事,之所以来广州无非就是为了“稳住”我们。但是今天看到了最新进展之后还是觉得很生气。谈当天承诺的事情,回去就给“和谐”了。

在这里把陶叔叔对3月事件的正式完整记录转载过来并整理了一下,作为参考。以下的“我”是陶叔叔,详见他自己的博客

3月8日之前的电话交流

灯下黑”上网曝光后至3月8日前,梅县方面派人与我通了三次电话,大意是:

上网曝光对梅县声誉影响不好,要我关闭博客,回去内部协商处理,车旅费宾馆住宿费等等,县纪委会替我报销。

我回复的大意是:

一、2009年9月开刀住院并受“灯下黑”折腾煎熬,本人身体状况不好,大家是知道的,受不了长途车旅劳顿;

二、回去梅州梅县,我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我不愿现在就成为钱云会和茂名高州公务员周国瑜的母亲第二;

三、我反复重申,如果真的有善意有诚意内部协商,本人早在2008年治理重信重访中,曾经多次对主办人梅州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林平华建议:

现在,可以先作假设,一是假设我的申冤申诉材料的内容都是客观的真实的,二是假设在没有领导或其他人干预的前提下,带上我的所有材料,到梅州市中级法院或者梅州电视台《民生820》栏目中的维权820律师团或者有影响有名望的律师事务所咨询,我这宗“灯下黑”,依照法律,该怎样定性?该怎样处置?维权结果应该是什么?待你们心中有底后,再找杨、黄、钟调查,要他们如实说出真相。仍不配合,则举行信访听证补充取证,杨黄钟可合请一律师共四个,我一个人面对他们四个,从情理法三个方面有根有据有条有款对质辩驳,若能说服折服我,当场签字画押息诉罢访。反之,则追究他们的党纪国法责任。

这次也一样,你们先去咨询,根据法律界人士的分析意见,拿出一个书面的《协议方案》,再派人出广州与我协商,省得千里迢迢车旅劳顿而又无果。更重要的是为了防备和避免当年的林平华重演,他们信访室自己没有整理归档保存原始协商结果,反过来倒打一耙,诬蔑“是其单方面的意愿和想法”。

3月8日的见面会谈情况

这次沟通,我的观点和立场也就是上面介绍的曾对林平华提议过的同一个版本。同时申明,上网曝光内容,我会尽量把握“度”,除了责任单位几个责任人直接指名道姓外,只要不刁难不阻碍我申冤维权,只叙事不对具体的人;反之,一律指名道姓曝光,待到云开日出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交流了近两个小时,最后,我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概括归纳重复了三遍

  1. 顺应组织意见,同意沟通协商;
  2. 沟通协商不等于糊弄,必须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处理,追究杨优棠、黄国平、钟洁芳、张小英等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党纪国法责任
  3. 事件未圆满解决之前,按既定方针逢周六更新版面内容,直到解决为止

说完后,还请古局长重述了一遍。然后一起出去吃午饭并约定,吃饭时大家都不要再提刚才的伤心话题,确实是“大家一起座谈,气氛融洽”。

梅县方面恶意偷梁换柱纂改违背了3月8日商谈内容

过后,省政法委向梅县调查了解核实“灯下黑”的有关情况,巫安娜恶意偷梁换柱纂改违背了3月8日商谈内容,授意以梅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名义上报省政法委,继续糊弄上级。幸亏广东政法网于3月25日用电子邮件回复我(见下文)。真是岂有此理,平时没有过节摩擦的老同事在关键时刻都敢违背良心道德继续刁难设置障碍,究竟是何居心何等人品人格……

附件:广东政法网回复给我的电子邮件,是巫安娜恶意偷梁换柱纂改3·8会谈本义,刁难阻碍我维权的铁证!

发件人:广东政法网 gdzf126@126.com
发送至:陶昌始 taochangshi@gmail.com
日期:2011年3月25日 上午10:38
主题: Re:请同仁们讨论评议(灯下黑-纪委干部维权博客)

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接到您的留言信息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与县纪委、县信访局等部门联系,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市纪委信访室于1997年11月作出了调查研究。2008年底,市纪委信访室对您的信访诉求再次核查,对您提出的赔偿上访申诉费用和重新核算举报 奖励金等问题作出了不予支持的结论,并且维持该室1997年作出的调查意见。对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局领导均尽力协助解决您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今年3月8日上午,我局负责同志与县纪委信访室、县信访局的负责同志前往广州与您见面, 大家一起座谈,气氛融洽。希望今后您能正确面对,顾前大局,通过正常渠道处理问题。

转载完毕,以下是我(孙尉翔)的补充。从省政法委回复的邮件来看,梅县方面上报的版本仍然是老版本,仍然是拿97年的处理和08年的重访当挡箭牌。现在,我兄弟父子也并不是要“死不承认”,只是要求97年和08年做的所谓“处理”把这件事放在法律面前去评判审核,看这个处理是否合法。这个做法,一来之前从未实施过,不属于“死缠烂打”;二来,按照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此举完全必要。但很显然梅县方面并没有传达这个精神,难道他们没有组认真学习和体会中央的最新精神?此处省略脏话1000字。

一个县就有一百多个处级干部

前几天晚上做了个梦,以梦来讲算是情节很长而来龙去脉又很清晰的了,尽管醒来之后一回想还是觉得可笑。梦的内容也不出乎我的预料,典型的日有所思。虽然只是个梦,但我还是感叹,我兄弟现在无论要争取什么、争取多少,一旦跟他所失去的事情相比就必定微不足道,在世上也不可能找到等价的补偿。既然如此,无论是要登报纸、举报、打官司……都无异于自己定个目标自己去完成,自觉比啥都不做要强一些罢了。每次我想到这里都不是滋味。但是不论结果如何,我对我兄弟和他父亲的敬佩是毫无疑问的。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前面还会有更多的困难和厄运。假使“友谊地久天长”这一点能够使他更容易些,那我也就好受些,因为这是我唯一能拍胸口保证做到的事情。其次,我也希望这个社会能继续保持改良的方向。我朋友的父亲之所以等十几年,是因为他相信至少下一代能过更好的生活(他也盼到了)。同样地,大家之所以不“造反”,也是因为至少生活是在变好,我们这一代的各种冤屈,下一代有望免受,因此似乎也就作罢了?……

今天新闻的头条是:

28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学习会议中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信访制度,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稳定。

我看后又忍不住有点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