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不问家事的独生子女,由我来向你们解释一下《天水围》这部片子吧!

今天写博客的任务有好几个。装逼偶得是最后一个。首先我要品评一下《天水围的日与夜》这部电影。作为装逼学员,我就算早在金像奖前就看过两遍,也还是要在金像奖之后评,好像其实我是因为金像奖才知道这部电影但又想装学术写点山寨影评的那些傻逼似的。现我尝试着继续装逼:

  • 我觉得《天》这部电影应该要住在香港天水围带才能看得全面(例如本人)
  • 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我看一遍哭,24小时内再看一遍还哭的电影。套用一句装逼句式就是:那一刻,偶内牛满面!

好装逼啊!搞得我都没心情评论了!

天水围主要是一些屋村,但也有一个叫“嘉湖山庄”较“高尚”的小区,里面住的人当然就有钱些。电影里贵姐的有钱佬弟弟整天说叫她们去“匡湖居”玩,其实几乎说白了就是映射“嘉湖山庄”的,因为“嘉湖山庄”的小区都是叫什么“乐湖居”“丽湖居”之类的,虽然没有一个叫“匡湖居”,但住天水围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电影里,贵姐和张家安从寿宴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巴士总站,有很多K车。有很多K车是可以从轻铁免费直驳到香港市区的。轻铁也是天水围一带的特色,香港只有那一带有轻铁,只是电影在有限的时间里,只能展现几秒钟轻铁的镜头。看这部电影,我有一个很强烈的感觉,就是电影里的事情就发生在我的周围,尽管我不是住屋村,是住丽湖居,x湖居之一。

除了认为必须住在天水围才能看出味道来之外,我还认为必须熟悉家庭,关心家事的人,才会看出味来。妈妈是怎样的,儿子是怎样的,买菜、做菜是怎样的,邻里人情又是怎样的。这些东西,在理想主义的导演操作下,竟那么无懈可击地真实。就这一点,已经把我的情绪提到哭的边缘。

从电影的开头,作为家庭支柱的贵姐早早起床去超市上班,上完班顺便买菜,大袋小袋地回到家,张家安从沙发上出来,直接就进厨房,也没帮姐姐拎东西——一个不太懂事又非常自然的儿子,同样为人儿子的我,感觉真实。短短几分钟,这个家就定义好了——无非一个支柱,一个希望。一个努力的支柱,一个还需等待的希望。

获得最佳女配角的陈丽云扮演的阿婆,开头给她的镜头,就充满了门道。我觉得我一个男生,如果不是从小陪妈妈和婆婆上市场买菜,是不会被这几个平凡无奇的镜头打动的。我婆婆喜欢一个人住,因此她大部分时间是跟电影里的阿婆一样的“独居老人”。一个老人,一顿饭一个人吃,能做多少菜?“买十蚊牛肉”,跟青菜炒在一块儿作午饭,吃剩的晚饭的时候再热一下就行了。炒菜细节也没有问题——先炒肉后炒菜。

我之所以要复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我来说,开头的这些镜头很有说服力,令人认同。如果在这些生活常识中犯下错误(现在的青春少女基本上不清楚),又怎么能作为一个“反映生活”的电影而让人信服呢?反而会让人觉得装平淡,装逼。整部电影,就是首先让任何人都无法指责其“装逼”的基础上,才有进一步切实打动人的可能。总之,这些镜头表明,这部电影是“懂事”的,真诚的,诚实的,professional的。

这部电影,有两个人物,是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的。一个是张家安,阿婆是其中一个。一开头,阿婆是阴郁的,冷漠的。面对贵姐的友善她也是点到即止,不理不睬。但到了后面,明显不是这样。这一转变,是从贵姐叫张家安帮阿婆搬电视开始。张家安帮阿婆搬了电视,还帮她换了灯泡。阿婆心暖,第二天从柜子里拿出一包靓冬菇送给了贵姐。

其实,在搬电视之前,贵姐就已经帮阿婆“搭便车”买油。阿婆作为独居老人,目前超市里流行的“家庭装”家用品对她来说都是一种困扰。她身边没有什么朋友,多亏素昧萍生的贵姐主动同她搭车,才买到折扣价的油,贵姐还不要阿婆钱。独居老人的孤独的心能不暖吗?家里没有独居老人的话,也许只会觉得这是贵姐的一个举手之劳罢了,对背后的情意是体会不到的。

同时我认为,只有关心家事的人,才知道什么叫靓冬菇,才知道识货的妈妈们送“靓冬菇”给人家的情意一点也不比你送“黄金搭当”差。如果你没有一个能干、精明又勤劳的妈妈,那你也就不知道冬菇有什么好——你的妈妈不懂煲汤,或者不懂买冬菇,买的都是烂冬菇回来煲汤。你看,贵姐用阿婆送的冬菇做了菜,平时没什么脸色给妈妈看的张家安显得特别滋味,你看贵姐多满足!如果平时不关心家事,不陪妈妈买东西,你是不会知道冬菇有什么特别,只会觉得那些干货店都又臭又闷,逃都来不及逃,除只会在吃饭的时候享受冬菇之外。殊不知就为了你吃冬菇的那个滋味的样子,做妈妈的觉得跑干货点比跑Fashion店更有乐趣。你要庆幸你有一个跑干货店的土妈妈而不是一个逛中环的时尚妈妈!懂不?

另一个发生微妙变化的就是张家安。不过我觉得他也可以说没变化,因为他本来是从小听话的孩子。是贵姐自己的行为给他做了榜样。妈妈是怎样做人的,他都看在眼里。根本不用说话的。我就觉得好像是在讲我。我妈虽然整天口口声声地在口头上对我灌输精英主义,但她根本就是劳动人民出身,平时自然而然地就流露出对劳动人民的尊重。因此我现在在环卫工人、超市工作等面前无论如何都没办法产生高高在上的感觉,反而能用他们所熟悉的市民语气,谈他们所在乎的鸡毛蒜皮。只要你关心生活,你就懂得正是这些让你无比鄙视你妈妈的鸡毛蒜皮,支撑起了你这个大学生。也许在打饭阿姨的斤斤计较背后,也有一个像你一样的大学生呢!

贵姐要帮阿婆搬电脑,一个电话,不用理由,就把儿子叫下来。叫他搬,就搬。叫他换电灯泡,就换。不要看他“踢一踢动一动”,乖的儿子才会这样的。如果是皮的孩子,你使唤得了他?这些助人为乐的事情,我妈平时从来不会在他的“精英主义”说教中包含,但她真遇到的时候又总是叫我做这种事情,让我相信,“精英主义”其实是假的,帮老人拿东西修电脑才是真的。读大学之后,洪伯伯整天叫我帮他看电脑,我妈经常说“自己有儿子,叫人家儿子帮你搞电脑,神经病!”这些话对我一点影响都没有,因为我妈也经常帮那些“自己有女儿”的人做女儿做的事情,那又怎么说呢?贵姐老公死了,她没家婆。阿婆女婿改娶了,她没“新抱”。贵姐自己妈妈住院,她迟迟不去探,反倒关心阿婆,陪阿婆去荃湾看孙子,难道能说“自己有‘新抱’,叫人家女儿陪你看孙子,有病!”吗?!这些事,张家安都看在了眼里。张家安是个乖儿子,阿婆看在眼里,心里也会疼爱,因为他自己的孙子可望不可及。两个破碎家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全都隐藏在默默的行动中。不懂事的观众,能看出来么?!我是一个对装逼行为鄙视到简直以调侃装逼为乐的人。除了装逼之外,如果说还有什么理由给老人让座,扶老人过马路,帮老人修电脑的话,那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了。这是我妈用她的行为教我的。

张家安说“D冬菇好正!”贵姐后来就又夹了一块到他碗里。安仔只是无意地喃喃了一句“唔该”,贵姐就甜蜜地停了好几秒。你

当科学是邪恶的时尚

时尚和道德的双重标尺

一种肤浅的意识造就了时尚产业,那就是:人是通过他/她的物质生活来定义的。你穿什么鞋,戴什么帽,看什么书、电影,玩什么运动等等,基本上表示了你是什么人。除了这些,你没有其他东西,也用不着其他东西。

这种意识之所以流行起来,受到追捧,是因为它使得成为任何一种人变得相对容易,把影响因素的数目减少到一个——钱。因此,要卖一个什么东西,最好把它和某种人联系起来卖,联系越高贵的人,就卖得越贵。便宜货都跟低贱的人有关。

另一方面,这种意识的流行使得我们在品评物质世界的时候,唯一的根据是它是否高贵,而不是它是什么。大到一个楼盘,小到一双鞋,人们想的是“都什么人才买它?从而我该不该买?”

当姬十三跟我说“现在连《女友》这样的杂志都约科普稿”,我就知道,科学也(不幸)被公众纳入了这种标尺中。我再重复一次这个标尺,那就是:在品评科学的时候,唯一的根据是它是否高贵,而不是它是什么。在面对科学内容的时候,人们想的是“都什么人才看这个?从而我该不该看?”

当然,这只是一个角度——时尚的角度。人们看问题永远不只是从单一的角度。另一个更重要的角度,就是道德色彩,即它是黑是白?它是好人干的事情还是坏人干的事情?……等等。其形式跟时尚的标尺是一样的。

在时尚和道德这两个标尺下,科学获得了截然不同的定位。在时尚方面,它是时尚的;在道德方面,它是不道德的。

反科学潮流

关于科学的负面道德色彩,已经有无数的评论了。今年3月5日Nature发表了一篇Essay题为:We cannot live by scepticism alone(Nature 2009, 458, 30-31)。作者Harry Collins指出了战后的两个潮流,第一潮就是科学的巨大成功所形成的科学主义潮流,第二潮就是后现代主义的反科学潮流。作者于是呼吁推动第三潮,即正确认识并利用科学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潮流。前两天出来的最新一期Nature发表了好几封读者来信(Correspondence),均对Collins的文章进行了商榷。Collins的原文,没有给出他所声称的反科学主义潮流的证据,而是基本上把这一潮流当作了众所周知的事实来进行评论,尤其是对存在于哲学和社会学界的怀疑科学的潮流的评论。因此很多读者来信都是来自社会学家的自辩,声称他们以及他们身边的同行均没有这种怀疑科学和贬低的倾向。

对反科学主义的担忧的直接原因是以小布什为代表的保守主义盛行。尽管奥巴马因开放的科学态度赢得了科学界的支持,但全球性的经融危机,又成为了进一步培育保守主义的绝佳土壤。不管这两三封来信读者如何表示他们对反科学主义的“闻所未闻”,后者是一股无法回避的潮流已经不是Collins的异想天开了。

其实只要问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会有反科学潮流,那就是:“科学是好人干的事还是坏人干的事?”在今天,无非是更多的人认为科学是坏人干的事罢了。在道德色彩的评价角度,一件事物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属于好人还是属于坏人。

科学传播的困境

关于科学与大众之间的鸿沟,评论文章也是多如牛毛了。老生常谈和雷同的思想随处可见。至今我认为走得比较远的,还是Nature的这篇评论。在文章的后半部分谈到了以下问题:

But there is a problem: the online world, both in its bloggier reaches and elsewhere, is polarized; people go to places they feel comfortable. Many of the people that Timmer originally hoped to reach when writing about intelligent design and the Dover trial probably go elsewhere for their news, he says, because “it’s easy for somebody to pick their news sources based on their politics, and get that version of scientific issues”. Dykstra worries that in a more fragmented media world, “environmental news will be available to environmentalists and science news will be available to scientists. Few beyond that will pay attention.”

而这在时尚的标尺下其实又很好理解。什么人去看反intelligent design的内容?当然是那些进化论的“死忠者”们!而享乐主义者们是不会去看那些环境保护新闻的——那些都是为“乐活族”准备的文字!这都跟烟民不会去看戒烟广告一样道理。正如引文中精妙地说道,我们的世界是一个polarized的世界——一个极化的世界;同时又是一个fragmented的世界——一个支离破碎的世界。所有人都在他自己觉得舒适的封闭而又极化了的小空间里自我陶醉。时尚宣传和道德说教,从来都成功于偏激,但又从来走不出它所对应的受众。

田鼠会、鼯鼠会、……

我们已经听过很多遍类似“原来科学也可以如此xx”的惊叹。这样的惊叹一直是松鼠会之流引以为豪的。把所有的形容词xx综合起来,其实就可以用一个“时尚”代替,其实就是在说“原来科学也可以如此时尚”。松鼠会之流,就是依靠把科学往时尚的方向打扮,才博得大量相应的惊叹的。但是,我在开头已经说过“时尚”究竟是什么,因此——无庸惊叹——事实上任何东西都“可以如此时尚”的。因为,要变得很时尚,你是不受“它是什么”的限制的。人们对事物的评价仅仅是“都什么人用它”而已,跟“它是什么”一点关系都没有。

再者,在一个支离破碎的世界,松鼠会的成功绝不是不可复制的。正如它一直显示的那样,它的粉丝都是“松鼠”,它是“松鼠”之会。但同其他所有“鼠”一样,“松鼠”只是一小撮生活在封闭的树洞里自我陶醉的生物罢了。我们还有同样极化而又同样封闭田鼠、鼯鼠群,泡制出“田鼠会”、“鼯鼠会”,找相应的群内精英(而不再是连岳了)来作序,也可以大卖一通。

这就是我们的公众世界。在这里,想要科学恰如其分地存在,是不可能的。要么,你就接受它不能存在于此;要么,你就要接受它受种种扭曲。

近期的两篇抢眼研究

偷懒,放两篇Paper就算是写博客了。

头咬尾的蠕虫状胶束

长春应化所发的文章(Macromolecules, Article ASAP. DOI: 10.1021/ma900107r),发现ABC三嵌段共聚物胶束溶液,随着搅拌速率的增大,会从Worm-like micelle转变成ring-like micelle。

转变过程

转变过程

Ring-like micelles

Ring-like micelles

磁花

Nature 2009, 457, 999. DOI: 10.1038/nature07766)。作者把大的抗磁胶体粒子与小的顺磁胶体粒子混在同一溶液中,发现在磁场作用下,小磁性粒子会在大粒子表面按一定方式分布。随着磁场强度和溶液浓度两个参数的变化,小磁性粒子或者聚集在大粒子南北两极,或者沿赤道成环排列。而且这两种方式之间的转换存在一个条件域的奇点(见图)。几个这样的聚集体还可以进一步形成大聚集体,在荧光显微镜下可以看到花的图案(见图)。

概念图

概念图

奇点

奇点

花

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