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口良药

苦脉菜

苦脉菜

已经发表在10月份《新知客》专栏,切勿转载。

人群中约有75%能尝出苯基硫脲(简称PTC)是苦的,其余的人则尝不出任何味道。这个只是全球平均比例,各国比例还不一样。若一个人能尝出PTC的苦味,那他也对食物中存在的各种苦味剂也会特别敏感(例如被虫叮过的丝瓜之类),因为这些苦味剂跟PTC的分子结构是类似的。而尝不出PTC的,也尝不出带苦味的食品。对PTC的味觉是由TAS2R38基因变异决定的。想当年神农氏尝百草,估计他就是带有尝苦味基因的那75%,否则很可能啥都尝不出来,自己先被毒死了。

最近,西班牙研究人员从尼安德特人的骨头中提取其DNA进行分析,发现这种远古人也有TAS2R38基因。尼安德特人是比现代人(即智人)年代稍早,智商较低的品种。它们进化不过现代人,后来灭绝了。连他们也有TAS2R38基因,说明这个基因来自现代人和尼安德特人的共同祖先——一种更古老的人种,距今至少有50万年了。

人的普遍生存本能是苦的东西不能吃。野外生存采野草树皮吃,入嘴苦的话我们都会立马呸呸呸地吐掉。事实上许多有害的东西味道的确是苦的。因此,人们也很容易认为能尝出苦味的人比尝不出来的人有更好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过,在经历了50万年这么漫长的进化历程之后,尝不出苦味的人没有全被毒死淘汰掉,而是至今仍占25%,这也说明苦的东西未必有害,尝不出苦来也可能让人获益。我们中国人应该是比较理解这个道理的,我们有“苦口良药”这一说法,吃苦瓜、苦脉菜,喝苦丁茶,广东人还愿意没事喝凉茶。不知道这都是出于对神农氏的信任呢,还是中国人大多缺乏那个基因变异。

集体行为

海鱼群落

海鱼群落

已经发表在8月份《新知客》专栏,切务转载。

有一个短篇科幻小说叫《马姨》,描述了一个“有思想”的计算机,竟能跟用户聊“人生意义”这种层次的话题。它不用电,只需要喂白砂糖;打开机箱一看,原来是一个蚁巢。一群蚂蚁各司其职,蚁群就能产生出一个整体的智慧来。大量认知能力有限甚至无意识的个体,没有全局信息,也没有领导,仅靠简单的行事原则,就能整体上呈现出一致的有序性,好像一个意识。这不是科幻小说,而是大自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集体行为(collective motion)。不仅蚁群有集体行为,蜂群、鸟群和鱼群都有这样的现象。科学家用电脑模拟发现,只要给一堆乱跑的粒子加上一条简单的运动规则,例如每个粒子都追赶离自己最近的那个粒子去!那么这堆原本无规运动的粒子很快就会均衡分布,并呈现出共同的运动方向,跟鸟类的迁徒差不多。如果给粒子加的规则再多几条,比如能量最经济,食物最大化等等,更多自然界的集体行为能被模拟出来。

这一发现已被应用在电影特效里。例如要表现一大群鸟的迁徒,如果每只往哪儿飞、飞多快都要专门设计,将要耗用巨大的CPU资源。而只要给每只鸟设计相同而简单的原则,然后单纯增加数量,它们自动的集体行为就会很逼真,一会儿飞成人字,一会儿飞成一字。电影《蝙蝠侠归来》里的蝙蝠群是第一个使用这种技术的,后来在《指环王》里又被用来模拟战场上的士兵,省下了一大笔跑龙套的费用,还比跑龙套逼真。

人类社会能不能呈现出一个统一的智慧呢?估计不行,人类社会有等级,个个都有上司; 通过上网又能了解到很远的事情,消息太灵通。这都不符合集体行为的条件。总之,人类社会太不平等,每个个体又太精明,因此整体难以呈现出什么智慧,不小心把臭氧层搞穿了也是难怪的。

恭喜——令尊虽然救不活了,但他还没死!

ResearchBlogging.org

人的死亡自古以来都是由医生定义的,这仅仅不过因为医生有时能延迟人死亡。荒谬的却是,亲朋死亡给我们所带来的痛苦,却跟其肉体之躯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一个著名的高考作文题是“假如记忆可以移植”,其中一篇优秀作文就是讲人实际上就长生不老了。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肉体的关系,而是精神的关系。

不过,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不同意这一点的,因为那时我一直幻想着饭岛爱是我老婆。如果饭岛爱的精神被移植到了沈殿霞的肉体上,我绝对没法仍与这一精神实体继续维持原有的关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这么幼稚了。我认识到人的肉体是会衰老的。谁能保证饭岛爱老了不会变成沈殿霞或者罗兰姐?如果一旦饭岛爱变成了罗兰姐,我就马上不认识这个人,那我也不配做饭岛爱的老公了。所以,还是回到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肉体的关系,而是精神的关系。

亲人和朋友的死亡之所给我们带来通苦,不是因为他们的血液不循环了,或者因为他们的小脑、脑干、垂体停止工作了,不是因为他们不再具有进入性高潮的能力了。而是他们的音容笑貌不再出现了,体现他们可爱性格行为不再继续了。所以,我们才会认为奸尸的行为是变态的,反人性的。所以当身边的人死亡后我们的处理方式是假想他在另一个世界活着。所以亲人的失踪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我们难以决定假想他在另一个世界活着,而被迫直面他的消失。所以我们很强调“死要见尸”。

因此,死亡的生理定义是很荒谬的。大脑被搅烂的青蛙尚且能响应表皮刺激。如果我们是青蛙,令尊的大脑已经不工作了,他能响应表皮刺激又能给你带来多大的欣喜和安慰呢?

最近一期Nature的一篇社论触及到了这一问题。这一问题的现实性在于,今时今日,一个人死没死,关系着另一个人活不活得成——如果这个人生前签过什么器官捐献协议的话。能不能取这个人的器官,在法理上要看这个人死了没有。而大多数国家在法理上的死亡定义都跟美国1981年通过的版本类似:

An individual who has sustained either (1) irreversible cessation of circulatory and respiratory functions, or (2) irreversible cessation of all functions of the entire brain, including the brain stem, is dead.

而这篇Nature社论却提出:

The criterion of irreversibility raises the question of how long one should wait to be sure that no function will re-emerge. Is the six hours recommended in the commission’s report sufficient? Physicians who have been required by circumstance to wait much longer have occasionally observed a brainstem-mediated reflex — a cough, for example — up to 36 hours after they would have declared death.

很显然,如果我们一直等到人体彻底腐烂才宣告此人死亡,那任何器官移植都将会没戏。反过来想,我们又为什么非要脑死亡才宣告一个人死亡呢?就算令尊的脑干没死,脑垂体没死,但其他器官已经因血液停止循环而衰竭了,你认为医学还能把他救活起来跟你打麻将吗?

这篇社论还有一句非常牛逼的话——死亡不是一个相变过程(Death is not a phase transition),因此,活着和死亡不是简单对立冲突的。一个人可以活着但已经死了——但这不是臧克家作的诗——他已经死了,是因为他救不活了;他还没死,是因为他还能受激咳嗽。

一个人救不救得活,完全是主治医师一人说了算。因此,很多病属的心理是,非要听到全宇宙医术最高超的医生的判断才罢休。但是,有另一个生死一线的病人正在等待着新器官。天平的两侧如何平衡?

如果废除了死刑,这个问题将会更突出。死刑的执行,不用考虑什么脑不脑死亡,因为就算你没被打死,大家也不管了,就当你死了,因为你反正要死。你的器官将被二话不说地移植到其他病人身上。

在医院里的病床上,情况之所以复杂,恰恰是因为我们不是在判刑;于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让这个问题变成判刑!——在伦理上判死刑。大家需要给出一个公认的方式,达成共识,就是到底什么样算死。因为现在不是你令尊一个人的问题了,不是你一家的问题了,而很可能是两家人的问题。

Editorial (2009). Delimiting death Nature, 461 (7264), 570-570 DOI: 10.1038/46157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