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瘾问题的意见(柴静报道观后感)

我觉得在柴静的报道里,没有越过“电击”这件事,还去关注“家庭教育”。既然家长认为使用暴力都没问题,认为没有这个孩子比有这个孩子好,认为他要能恐惧一辈子也好,那我认为,这无非是把治疗中心当成了监狱。因为网瘾不是犯罪,送不进监狱。所以家长希望有个类似监狱的地方能把孩子扔进去,治不好就算了,当没这个孩子。监狱尚且躲猫猫呢。就算是集中营,也是有理由的。只要把对象描述成更加恐怖的洪水猛兽,对其更加绝望,再残忍的手段都能变得异常合理。因此,纠缠在家长、孩子与治疗中心之间的供需关系上,不会有结果。

法律、道德和伦理不是专门有一堆破碎家庭来定的,而是由全社会来定的。网瘾的现象,全社会对其的评级是什么?是哪个等级的“洪水猛兽”?对于高级的洪水猛兽,全社会的做法是送监狱,或者死刑等等,有很详细的法律体系。现在对于网瘾,如果认为该送监狱,为什么不立法让它犯法?如果认为远不该送进监狱,那么为什么还要送到跟监狱等价的地方去?法律规定能不能存在私立监狱?

我看,也许社会上大部分人还是不清楚“网瘾”是哪个等级的洪水猛兽,也许新知客可以在这个地方切入,介绍网瘾实际上在学术上属于何种“紊乱”,科普一下。以便大家顺利对其评级。同时,也要举出同级的其他洪水猛兽是如何处理的,以同网瘾现在的情况作对比。

电击是否造成伤害,对那些家长来说,不重要;对其他人来说,这是人家家里的事情,也不清楚网瘾本身是不是真的这么可怕,因此也不好评论。“遇害”家长们的绝望,也很触目惊心。所以大家甚至认为电击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家庭教育”问题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可以看出,这些家长的人生观价值观就处在这样的水平,他们对人生的理解也是这样的水平。他们对孩子的期望仅仅是现象学上的成功,而不是精神世界的愉悦。家长也是生了小孩之后的角色,没生小孩,这个人就是社会上的随机一员。你不能要求在这个社会上随机抽一个人,他一定达到某个哲学高度。我们的社会也不是柏拉图的理想社会。“家庭教育”有问题的家庭绝对会一直存在下去,网瘾的少年,吸毒犯罪的少年,绝对会一直存在下去。有觉悟的人反思一下,至少认为这些受害家长是自讨苦吃,活该;但不会认为不应该电击。道理很简单,认为青少年犯罪,家长自讨苦吃活该,但不会认为就不用进监狱了。所以,思考家庭教育问题无论对受害家长,还是其他人,都是没什么效果的。

网瘾的科普,我也没看过,也许已经有很多了?在杨永信之前,好像已经有网瘾问题的新闻热点了,这么多信息,到底有多少科学成分?就是因为关于网瘾的新闻热了这么久,在科学上还是莫衷一是,才导致人们觉得网瘾是不治之症,电击疗法雄起,不择手段有了借口。就算是不治之症,我们是二十一世纪,不是十几世纪,不是把治不好的人扔掉自生自灭的那种人文水平。

我们国家对待其他不治之症的人文水平好像已经赶上二十一世纪了,但是对精神病,还好像古代一样。不讲网瘾,最近一个精神病海归——孙爱武的遭遇,也折射出了一堆化外之民。而且,孙爱武没回国前,在美国也受过对待,两个国家对待精神病患的方式、制度,患者的命运,本来是立马显示出来。但是很可惜,所有媒体都报道过孙爱武在美国接受过强制治疗,但我没看到一家媒体具体详细地去调查孙爱武在美国从发现到接受治疗的过程和依据——因为很明显,孙爱武在中国就没有接受强制治疗啊。是中国特别人道还是中国特别落后?那么,网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