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s: 2006年3月2日

踏猫行为前的失语

残酷的踏猫视频截图现在已处处可见,新闻很快就不新了。网络从来不缺乏高水平妙骂,馒头式的批评在网民看来也不算创新。但这一次踏猫事件,网民们好像实在被激怒了,反而看不到众望所归的痛快淋漓的嘻笑怒骂,只看到盛怒之下拙劣的声声诅咒。的确是被这种行为吓倒了。

我于是试想人的其他的动物杀戮行为。有很多杀戮是被人所支持的。狩猎时对猎物的杀戮,对家养猎物的杀戮。甚至有时候,为了获得乐趣而打鸟,钓鱼,也不是那种历来受到道德谴责的事情。假如使用水雷电叉,造成大面积鱼死亡,又有多少人会觉得不舒服呢?假如不舒服,再想想平时家里做红烧清蒸的那些鱼,哪条不是手到擒来的去鳞,剖腹?不要说鱼类这种低级的动物,像猪这种哺乳动物,屠夫照样是三下五除二地分解。对于男人,连只鸡都杀不了,就算不至遭人耻笑,也绝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然而,小心地思考这一连串的事实,就会发现:杀死一只动物,是需要勇气的——威猛的老屠夫会看不起那个畏手畏脑迟迟不敢动刀子的新手——因为这是需要勇气的。为什么呢?为什么做一件这样的事情,除了技能外,需要额外付出点勇气呢?

为人所支持的杀戮,尚且还需付出勇气加以实施;不知从什么时候,某些对动物的杀戮行为还开始受到了人的谴责——这个开始的时间,有的并不长,比如关于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的宣传也是从二十世纪才开始。我们是基于外在的原因而自律,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但是对于猫被踩踏这件事情里,我们的恐惧和气愤似乎来源于内在。这种情绪和看到某项最基本的伦理道得遭到野蛮践踏的那种愤怒并无二致。难道踩猫这个行为同时践踏了什么基本伦理?人和猫等动物之间,有什么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伦理守则吗?一个很简单的疑问是,当我们看到被高跟鞋根猛戳眼眶的小猫,张着小嘴,眼睛痛苦地瞪着这个场面,我们的心无疑是在痛哭——这是为什么?这是来源于人的本性吗?

这些问题原本不容置疑,但是,明明地看到我们人的一员做出了这种行为却若无其事,我们除了无力的咒骂,却一条大道理都没法摆出来,不清楚要谴责她的那一条罪状,甚至有人说:“一只猫就值得大家这样子大费周张的去报道去讨论!那人呢?中国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比这只猫惨,痛苦的!可是又有谁去关心呢?难道我们的人性就仅仅体现在关心一只猫的身上吗?”请问:如何反驳?

再继续看以下事实:

踩踏是一群为数不少的人的特殊爱好,英文叫Crush(vt.压碎,碾碎,压服,压垮,粉碎,(使)变形)-GTS。

与游人照相不听话 广州动物园被指虐待虎崽

活龟竟当钥匙扣 另类还是虐待?

20只猫咪失踪 复旦研究生虐猫引校友愤怒(组图)

网易网友 [61.129.179.*] 认为:
引用 投诉 支持 (45) 2005-12-06 17:11:42
别看别人变态,生活中你要吃肉,你也不考虑那只猪是怎么死的,如果你们不吃猪肉,它会死吗,还有鱼啊是先刮鳞片再挖开它的肚子,没听说过先摔死那条鱼或者麻醉了,让它安乐死,其实大家都是很变态,只是你已经麻木不仁了.别看猫很可怜,你不就是那样的人吗?!

……

再看网友们摆出的少数理由(多数是纯粹谩骂):

“对猫尚且心狠手辣,对人又怎能关心爱护?对人如果失去人性,对动物又怎能奢谈人性?”——这一条没有正面反驳“我们天天吃猪肉”的论调。

“一个对弱小动物麻木不仁凶残杀害的人,会独对同类好?一个也没有!对猫没有人性,就不要奢谈对同类有人性了!”——这个和上一条其实是异曲同工的,为什么对弱小动物凶残杀害的人,就不能独对同类好?对猪麻木不仁凶残杀害的屠夫有的是。仍然无法反驳“天天吃猪肉”的论调。

“人作为万物之灵,有责任……有义务……”——人作为万物之灵尚可成立,但这个“万物之灵”的“责任和义务”又是哪来的?

这些无力的反驳恰恰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在对待自然和其他生命方面的伦理上极度混乱不清!我们没办法自圆其说。面对踏猫行为,我们都失语了。

关于现代的人与人的伦理,我们有近代的思想启蒙作为根本,那就是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人有自由,但又是受限的自由。依靠这个坚稳得核心,我们得以顺利地,心安理得地发展出现有的法律道德伦理方方面面。但是关于人与自然的伦理起点,却没有任何类似的先验的“核心”作为基石。宗教尚且有相关的教义,比如佛教的轮回思想,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等等,都能直接推出人必须对动物有所敬畏,尽管杀猪宰牛,心中仍须感谢上苍。即使远古的原始人类,也不是一味地疯狂血腥;(文化人类学告诉我们)反而带着更加强烈的神秘主义看待生生不息的自然万物,对猎物,植物甚至是岩石河流等等都怀着敬畏。狩猎完毕,都要举行认真的类似谢天的仪式,庄重地宰杀烹煮。问题是科学出现之后,上帝死了。生命并没有什么神秘,自然也是。以前饱受的苦,现在都可以克服——根据人的需要,老鼠都可以很方便的杀绝;根据人的需要,猪牛的品种可以通过基因技术变得更加多样更加优良;根据人的需要,要全城灭鸡防禽流感我们都很团结;根据人的需要,大量的小白鼠在全球各大生化实验室里被用作实验动物……。以上的“人”都指全体人类,但既然如此,为什么根据个别人的需求,就不能杀害动物呢?根据个别人的需求,可以生吃猴脑,吃狗肉等,自然也可以踩猫。如果踩猫伤害了以猫为宠物的爱猫人士,那踩人人喊打的老鼠就一定众口称赞了——我是指,像踩猫视频那样,先用利物戳老鼠的眼睛,以及一系列的施虐,最后踩烂鼠头致其死亡,就一定众口称赞了?!这里存在着一个严重的伦理缺如!

从这里扯开去,可以牵涉到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毕竟在信教的时代里,我们尚且还有比较顺利的理由对自然抱有敬畏。上帝死后,自然科学的地位被无限放大了。科学让我们以功利实用主义的眼光看待人以外的一切。不管是早期的鼠目寸光粗放式发展,到现在有“远见的”可持续发展,实质上仍是“以人为本”。这种全人类式的,宏观的价值观,自然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科学被过分放大到了如此地步,以致这种沙文主义的思想被许多现代人落实到个人生活的价值观中去,观以“科学的现代人”之美称,实质上是伦理在科学带领下的日新月异发展着的世界中的落后和缺位的结果。以我的拙见,在上帝已死的现代,是马克思和尼采重建了人(个体人)的精神,他们都是最伟大的。然而他们都只从一边入手,只有两者结合,才能获得完整的人性依靠。以实践为核心而得以成立的唯物的可知的本体论,使我们对于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感受最大的安全感,使我们得心应手地解决自然给人摆出的种种难题;尼采的强力意志,酒神精神以及审美的诗意的本体论,则又让我们对生命内在的意义有了最恰当的把握。从尼采那里,完全可以推导出对自然,对生命应有的尊重——不是敬畏,也不是凌驾;生命在尼采处,具有了先验的意义。具有生命的生物——除了人以外——就在客观的纯物的基础上,有了目的性,这是上帝消失,生命变得来去无踪的情况下重新形成的目的性。我们起码不能用纯功利主义的态度对待人以外的生物。

踩猫事件给人的不安全感,正如上面所说,是来源于我们的伦理在这一事件中的缺如。弗洛依德式的精神分析,也许能够给我们解释一通,带来虚假的精神安慰;但只有彻底地思考包括人在内的生命概念,才能消除心中的暗流,获得最后的心安理得。

题外二题:

一、在对这次虐猫现象的思索中,我还想到了村上村树的小说《海边的卡夫卡》里有一章(第16章 杀猫手琼尼⋅沃克),对琼尼沃克的变态虐猫行为和心理有过描述,最后中田目睹了两只猫被杀害后,忍不住把琼尼沃克杀害。此章虽可与踩猫视频媲美,但前者无疑是带着对人类扭曲心理的控诉而进行揭示的。今天看来,这一章并没有任何文学夸张,而是原原本本的写实主义!

二、经过查阅资料我了解到,踩踏小动物,可归为性变态的性心理障碍的一支。首先有了恋足癖,然后从这里产生了对人的踩踏——先是光脚的,尔后有高跟鞋的。发布淫秽录像的网站,有不少也兼发这种高跟鞋踩踏录像。当然,踩踏人是不可能太血腥,更不可能致死的——至少无法拍出这样的视频。任何对象为人的性变态,都同时有对象为动物的性变态的同类形态,比如有与人类女性做爱,就有与各种母兽做爱的性癖;于是,有对人的踩踏,就有对动物的踩踏。由于体形关系,对大动物的踩踏有诸多不便,于是踩踏视频多为小动物。踩踏视频一般在黄色网站分类一同发布,也有专门建网发布的,正如人兽性爱也有专门网站一样。所有这些性变态都可以从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里找到根源。在更广义的领域,这些行为都属于人的行为偏差(deviation),包括复旦研究生的虐猫行为。但是,我已经说过,弗洛依德式的精神分析,只能给我们某种安慰感——似乎只要这种行为不过是病态,我们就释然了——但它无法迴避我们在这一情景中的伦理混乱和失语。况且,精神分析只解释了其中“爱好者”的心态根源,对另一部分“麻木者”的心态根源,仍然是无能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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