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力

讲理与斗力,二者至不相容。中国人在相争之两造间,若一方先动武,旁观者即不直其所为;虽于本来有理者亦然。因情理必从容讲论而后明,一动武即不讲理,不讲理即为最大不是。此耻于用暴之美德,外国有识之士如罗素曾深致叹服:

世有不屑于战争(too proud to fight)之民族乎?中国人是已。中国人天然态度,宽容友爱,以礼待人,亦望人以礼答之。道德上之品行,为中国人所特长。(中略)如此品性之中,余以其“心平气和”(pacific temper)最为可贵。所谓心平气和者,以公理而非以武力解决是已。(罗素《中国之问题》第一九二页,中华书局出版)

罗素此叹,正是自悟其西洋之短。往古文化浅之人,冲动强而理性短,于彼此相争之际,不能论辩以明其是非,辄以斗力决曲直。此风在欧洲直至近代初期,犹未尽除,既行于私人彼此之间,亦且行于公众。看甄克斯《社会通诠》便可晓得。前引其所叙旧时选举竞争之事,即其一例。在他书中说:

胜者得之,负者噤若。

两造相持,得请一斗为决;虽或曲胜直败,无后言。

这正合了“有力者就是有理”(might is right)那句话。文明既进,血斗似不复见,然而工业上劳资之两方,此以罢工为手段,彼以闭厂为武器,依然是不决于理而决于力,以胜负定是非。风气移人,今日中国少年口里笔下亦爱用斗争一词,完全模仿布尔什维克而来,北伐以前犹未见也。

以上摘自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